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要求
(1)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博士生复试是对博士研究生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复试程序。
(2)复试工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学院成立由导师参加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完成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针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参与学术研究的活动与成果、个人研究专长、个人学习研究计划等运用PPT做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小组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选拔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及考核表现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考核的成绩。
(3)按学校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准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复试前交复试小组。
2.复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8:00
3.复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楼3楼307室
4.体检安排:进入复试考生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4月28-29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普通学术型专业、教育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列指标、单独统一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办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前予以公示。
(二)录取排序成绩为:(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学院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三)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以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五)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依照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教育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