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教育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申请-考核”程序,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二)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学院成立由导师参加的学科(专业)招生选拔小组,完成“申请-考核”工作,并对“申请-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参加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考生考核形式及内容
(1)笔试环节
报考教育技术学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理论与方法》,试题满分值为300 分,1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3小时。
报考智能教育考生笔试科目为《智能教育综合》,试题满分值为300 分,1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3小时。
(2)面试环节
采用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潜质、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知识30分,科研潜质40分,综合素质30分。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针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参与学术研究的活动与成果、个人研究专长、个人学习研究计划等运用PPT做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小组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选拔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及考核表现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面试环节考核的成绩。
(二)参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考核形式及内容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线下笔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院招生选拔小组根据当年指标分配情况确定进入线下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进行线下面试环节。
(1)初审笔试环节
教育领导与管理(信息化教育治理方向)的笔试科目为《信息化教育治理综合》,学校课程与教学(信息化教学方向)的笔试科目为《信息化教学设计》,笔试科目试题满分值为300分,18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3小时。
(2)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潜质、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知识30分,科研潜质40分,综合素质30分。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针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参与学术研究的活动与成果、个人研究专长、个人学习研究计划等运用PPT做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小组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选拔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及考核表现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面试环节考核的成绩。
(三)按学校要求,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日程安排
(一)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考生考核安排
1.笔试
(1)时间:4月24日上午8:00—11:00
(2)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楼3楼305室
2.综合面试
(1)时间:4月24日下午14:30开始
(2)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楼3楼307室
(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考核安排
1.初审笔试
(1)时间:4月16日上午8:30—11:30
(2)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楼3楼305室
2.综合面试
(1)时间:4月24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文科实训楼3楼307室
请考生注意:教育博士与学术型博士笔试考试时间段不同。
四、录取
(一)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复审。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考生录取排序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笔试科目成绩/3)*40% + 面试成绩*60%。学院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录取排序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报考资格初审笔试科目成绩/3)*40% + 面试成绩*60% 。学院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四)导师在多个方向招生时,如某一方向没有合格考生,可跨方向调剂。报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互相调剂。
(五)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以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六)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七)未参加考核、考核科目中的笔试环节成绩低于18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八)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7970873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4号楼408办公室。
教育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