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我院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超期预警工作公示如下。
(一)警示对象
1.至2022年6月31日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双证研究生,即2016级全日制博士、2017级全日制硕士。(我院硕士一人)
(二)警示流程
学院在本单位官方网页公示超期预警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发布者:雷云飞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37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我院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超期预警工作公示如下。
(一)警示对象
1.至2022年6月31日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双证研究生,即2016级全日制博士、2017级全日制硕士。(我院硕士一人)
(二)警示流程
学院在本单位官方网页公示超期预警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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