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教育学流动站(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后招收计划
招收专业 | 招收名额 | 联系方式 |
教育技术学 | 不限 | 张老师:0931-7971462 邮箱:365145648@qq.com |
二、进站条件
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周岁以下。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2、在职博士后人员不能是本单位职工,且须从原单位脱产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进站申请和审核程序
1、申请人向流动站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
2、流动站采用考核、考试、答辩等形式对拟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3、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流动站,并由流动站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意见报告,与其他材料一并报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一号楼326师资科办公室)。
4、流动站同意接收并通过网上审核的博士后人员即可获得全国博管会编号,完成全国博管会网上备案手续。
四、进站所需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新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生成);
2、《专家推荐信》;
3、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学位意见”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6、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意招收报告。
注: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3)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
(4)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须提供脱产证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只需提供1份)
五、申请时间
教育技术学博士后每年开放申请两次。
3月1日接收申请材料,4月30日前确定拟招收博士后人选,并将推荐意见及申请进站人员材料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9月1日接收申请材料,10月30日前确定拟招收博士后人选,并将推荐意见及申请进站人员材料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72
附件:
1、《专家推荐信》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