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者:王学翠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1303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提升研究生科研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术月活动总结及“双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教育技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办法。

一、申请范围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二、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

()其他条件

1.“学术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博士研究生除外)

(2)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2019111日至20201215日,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硕士生至少有1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博士生至少有1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

2.“实践之星”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且成绩优异。

(2) 2019111日至20201215,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完成的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等实践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被采纳;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学院认定的其它实践类相关成果。

(3) 2019111日至20201215,在国家教指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以及国家各专业教育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成果累计分数排名。成果认定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学术之星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名。

实践之星4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名。

四、评选流程

1.1221-1224日,拟申请“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的研究生提交书面申请。

2.1225-1226日,分类统计提交申请的研究生成果分数,根据排名确定“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名单。

3.1227-1230日,公示“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名单。

4.1230日,公示无异议后的“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提交3000字的经验总结材料。

5.1231日,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名单及经验总结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6.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7.本细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向群 0931-7971779




    附件1:教育技术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实践之星”成果评分细则

    附件2:教育技术学院“学术之星、实践之星”评审委员会名单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

   20201221


附件1              

                教育技术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实践之星”成果评分细则

学院符合评审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的研究生“学术之星、实践之星”的评审,采用计算综合成绩的办法,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排定名次。综合成绩包括科研业绩分数、学业成绩分数和学术活动表现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分数=科研业绩分数(占50%+学业成绩分数(占20%+学术活动表现分数(占30%

其中:

1.科研业绩分数满分100分,当科研业绩分数超过100分时,每超过20分,计 2分科研附加分,依次类推;

2.学业成绩分数满分100分;

3.学术活动表现分数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分数累积计算后折合成百分制,满分100分。


一、科研业绩分数计算

科研业绩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科研业绩分数为以下各条得分累积构成。

1.教学项目成果/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教学项目成果/科研项目须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分值可累加,计分标准如表1。科研项目认定以科研管理单位认定的项目申报书或结项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

1  教学项目成果/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项目

级别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A1

150

300

120

240

90

180

60

120

30

60

A2

100

200

80

160

60

120

40

80

20

40

A3

45

90

36

72

27

54

18

36

9

18

B

30

60

24

48

18

36

12

24

6

12

C

15

30

12

24

9

18

6

12

/

/

D

5

10

4

8

3

6

/

/

/

/

校级

/

5

/

4

/

3

/

/

/

/

院级


3


2







        2. 学术期刊论文计分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满分。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期刊论文,第一作者署名须为导师。发表学术期刊论文的分值可累加,学术期刊论文计分标准如表2

2  学术期刊论文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论文级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备  注

博  士

硕  士

博  士

硕  士

A1

45

90

23

45


A2

30

60

15

30


B

15

30

8

15


C

/

10

/

5


D

/

5

/

/


D类论文最多计算3项。

3.著作分类计分标准

1)研究生主编或参编著作超过三分之一或不少于6万字,认定为一部著作。参编多部著作字数可累计,累计达不到一部著作,不少于2万字时,认定为低一级别论文。计分标准如表3

3  著作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级别

博  士

硕  士

A

100

200

B

50

100

C

15

30


4. 应用类成果计分标准

应用类成果主持开发人单位须为西北师范大学,分值可累加,计分标准如表4

4  应用类成果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成果

级别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A

45

90

36

72

27

54

18

36

9

18

B

20

40

16

32

12

24

8

16

4

8

C

5

10

4

8

3

6

2

4

/

/

D

2.5

5

2

4

1.5

3

/

/

/

/

5. 研究成果奖励计分标准

研究成果奖励主持人单位须为西北师范大学,获得研究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排名为依据,分值可累加,计分标准如表5

5  研究成果奖励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获奖

级别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A3

45

90

36

72

27

54

18

36

9

18

B

20

40

16

32

12

24

8

16

4

8

C

10

20

8

16

6

12

4

8

/

/

D

5

10

4

8

3

6

/

/

/

/

校级

/

5

/

4

/

/

/

/

/

/

院级

/

3

/

2

/

/

/

/

/

/

    校、院级奖励最多各计算2项。

二、学业成绩分数计算(满分100分)

学业成绩只统计学位课成绩。学业成绩最高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

其中,X1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课的成绩,Y1i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为纳入测评的课程总门数。

1. 学位课程性质及成绩认定以学院评审委员会解释为准;

2. 任课教师应在每年度评定奖学金前将该课程考试或考核成绩评定,如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前教师仍未评定学位课成绩者,该门学位课程成绩将不计入学习成绩分数评定;

3. 研究生在读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者(或通过专业八级者),学业成绩分数加2分(只计算1次),学业成绩分数达到100分满分为止。

三、学术活动分数计算(满分100分)

学术活动分数包括参与学院组织的研究生论坛、专家讲座、读书汇报活动等和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比赛,国内外组织的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分数累计最高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

学术活动分数=参与研究生论坛等学术活动分数(30分)+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比赛(30分)+国内外学术会议等(40分)

1.参与学院组织的研究生论坛、专家讲座、读书汇报活动等有考勤记录全勤者,即可累计分数30分。学院有考勤记录中,无故缺勤1次扣除10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

2.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获奖计10/次,达到30分满分为止: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5/次(需要提交参会会议通知/会议邀请函/会议现场照片/会议期间住宿费发票复印件/会议往返交通费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论文被论文集收录者10/篇(需要提交会议论文集)、会议报告15/次(需要提交会议论文集及会议发言日程安排表),同一次会议只计算最高1项。




附件2

教育技术学院2020年度“学术之星、实践之星”

评审委员会名单

成员

姓名

职务

主任委员

 王  玮

党委书记

委员

贺相春

副院长

汪海燕

副书记、副院长

     郭  炯

副院长

俞树煜

导师代表

陈向群

兼职研究生秘书

徐大祥

辅导员

荣  乾

研究生代表(博士)

金桂伊

研究生代表(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