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院2018年教育技术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84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要求

(1)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博士生复试是对博士研究生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复试程序。

(2)复试工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学院成立由导师参加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完成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内容及形式

(1)博士生复试主要采用综合情况面试的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等,满分100分,科研成果的考核应该考虑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两门硕士期间基础课程,内容参考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4)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复试日程安排

1.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准备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复试前交复试小组。430日左右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2.复试时间:2018425日(星期三)下午230

3.复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4号教学楼409室(学院会议室)

4.体检安排

时间:426日全天,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三、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普通学术型专业、教育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列指标、单独统一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办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前予以公示。

 (二)录取排序成绩为:(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学院按照专业进行排序。

 (三)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以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四)根据学校《关于在职人员报考西北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既从事专业又从事管理工作人员按非专业技术人员对待),报考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确系不能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者,录取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术型招生计划(不含辅导员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10%以内。”录取考生中除高校和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外,不能将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不超过学术型指标的10%

(五)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依照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教育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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