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秋季副修教育报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学生副修教育的报名工作。
一、副修层次及相关内容
1、副修专科:主修专业(含公共课、专业课)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申请修读主修专业之外另一个副修专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后,发给副修专科毕业证书。
2、副修本科:主修专业(含公共课、专业课)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申请修读主修专业之外另一个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后,发给副修本科毕业证书。
3、副修第二学位:修读课程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论文,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本年度学位分数线的学生可申请副修第二学位证书。
二、开设专业
除艺术体育类专业外,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均开设副修本科、副修专科教育。
三、报名方法
符合副修教育条件的学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副修教育报名登记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内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下载),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将《报名登记表》汇总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统一交教务处审核。
四、录取
凡符合副修教育录取条件的学生,一般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报名人数较多,需要进行筛选的,将参考一定条件择优录取。
五、单独组班
部分专业因副修人数较多,45人以上可单独组班。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上报该副修专业教学计划及下学期开课课表(包括课程时间安排、任课教师等)。
六、时间安排
1、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至6月29日结束。学院于7月6日前将《西北师范大学副修教育报名登记表》及本学院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9号楼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491293778@qq.com。
2、7月中旬—8月中旬,成绩审核。
3、下学期开学第1.2周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完成选课。
教 务 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