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坚持每两周组织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民主生活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四、联系群众制度
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
五、党纪检查制度
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校纪委统一部署。
六、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方式: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
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
八、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5、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6、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教学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8、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二)党支部学习制度
1、中心学习小组
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2、全体干部学习组
(1)开展集中学习日,学校中层干部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全体党员每月一次集中在学校会议室学习,平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具体时间、内容由支部另行安排)。
(3)学校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学校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
(三)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制度
1、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2、班子成员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3、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委提出工作的请示和报告;讨论积极分子列培,听取接纳新党员的意见和研究给予党员奖惩的决议;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鉴定;讨论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并汇报、检查每个支委分工的工作情况。
4、党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决定。
5、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6、讨论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7、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等问题。
8、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
9、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10、党员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学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2、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3、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4、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5、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5、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2、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
(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教育技术学院党支部